經濟日報-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9日訊(記者李江濤)12月5日在杭州舉行第七次全國文物保護工程會,國家文物局首次發(fā)布《文物建筑開放利用案例指南》,選取全國各地文物建筑開放的優(yōu)秀案例和典型做法,展示行業(yè)和社會為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共同作出的努力。

圖片來源:國家文物局
據統(tǒng)計,我國現有76.7萬處不可移動文物,其中文物建筑數量最多、范圍最廣,占比近40%。2017年,國家文物局發(fā)布了《文物建筑開放導則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導則》),鼓勵文物建筑采取不同形式對公眾開放,強調文物建筑開放利用的社會性和公益性,明確了文物建筑開放利用的一般條件和要求。
在《導則》基礎上,《文物建筑開放利用案例指南》以開放條件、功能適宜、價值闡釋、業(yè)態(tài)選擇、社會服務、工程技術、運營管理等7大要素為綱領,以圖文并茂的方式解讀各地優(yōu)秀案例和典型做法,推動文物建筑保護利用經驗和模式的復制推廣。
國家文物局副局長宋新潮表示,入選的40余處案例,體現了文物傳承文化、立足當代、服務公眾的基本定位。下一步,將在文物建筑開放利用方面持續(xù)發(fā)力,繼續(xù)發(fā)現、培育一批可推廣復制的案例,推動各地積極開展文物建筑開放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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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金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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